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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赣州市扶贫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12-21 10:31:43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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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评字[2020]4号)文件精神,市扶贫办围绕任务完成、实施措施、资金管理及使用、项目效益等情况认真开展了2019年度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了更好的建立完善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减轻贫困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有效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市委、市政府按照贫困人口年人均220元标准,为全市78.74万贫困人口(除低保五保外)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县财政按2:8比例负担,合计项目资金3591.37万元下拨至各县(市、区)。
    市扶贫办始终坚持聚焦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等基础工作、解决贫困人口就医难、负担重等问题,先后多次组织开展健康扶贫政策落实专项调研,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实施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实行贫困人口就医费用减免为贫困人口解决问诊就医后顾之忧。2019年,全市贫困人口享受四道保障线47.59万人次,门诊和住院总费用25.09亿元,四道保障线补偿费用23.43亿元,贫困人口患者报销比例达90.23%

    2019年度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补助资金共计3591.37万元,经市财政局统一下拨至各县(市、区),资金拨付率达100%。严格按照《江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报账制管理,认真执行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严把资金监管关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二)绩效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巩固健康扶贫“第一道保障线”,持续实施兜底保障制度解决贫困人口就医难、负担重等问题,报账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使全市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有效提高。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评价通过客观公正地核查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评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进一步促进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推动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财政资金分配与管理制度,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以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为以后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资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为全面检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考核资金预期目标的实现程度、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出的管理水平,赣州市财政局根据《预算法》、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9]12号)及《赣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赣市财评字[2020]4号)等有关规定,组成评价小组,对赣州市“2019年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资金”共计3591.37万元的使用情况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了绩效评价工作方案。
    (三)绩效评价原则和方法

     原则:1.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原则。在项目评估中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不带主观随意性,讲求科学性。2.分析的系统性原则。从项目内部要素的内在联系,以及与外部条件的广泛联系入手,进行全面的动态的分析论证。3.评估的效益性原则。投入与产出的经济社会效益比例。4.评估方法的规范化原则。所采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体现事物的内在联系。5.评估指标的科学性原则。设定的评估指标必须尊重客观事实,具有一定科学性。

    方法:绩效评价工作采取单位自评价和财政再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评价由市扶贫办成立的评价工作组按规定要求组织实施。自评价采取数据收集汇总、指标分析、座谈研讨、询问查证、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此基础上,出具自评价报告。

(四)绩效评价实施

前期准备。根据市财政局统一要求,市扶贫办牵头成立评价工作小组,项目实施部室收集、汇总、提交相关材料,为评价提供工作指引和具体安排。

组织过程。项目实施科室对照绩效评价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将绩效自评价报告、数据等相关资料上报市扶贫办综合科存档。

分析评价。市扶贫办评价工作小组在自评报告的基础上,总结评价结论,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形成最终自评评价报告,报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进行数据确认。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该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设定时,一些效果指标难以量化,如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这对全面反映项目绩效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2019年度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专项资金做到项目立项规范合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专项资金对进一步提升全市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有显著作用。评价结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调研深入,成效明显。开展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的同时,注重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针对当前贫困人口健康扶贫发展现状,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加以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形成的重大调研成果对赣州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提出了意见建议,为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
     2.资金到位,使用合规。2019年度,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项经费为3591.37万元。资金拨付程序从申请、审核、审查、审批到最后下拨都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财政政策实施,使用符合江西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3.管理规范,监督有效。为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我办联合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赣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严格资金使用程序,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严格确保项目质量。
    四、绩效分析

(一)项目的决策

项目的设立符合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资金分配比例、分配对象明确、合理,项目申报内容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导等规定的要求,项目审批过程合规。

(二)项目管理

不论是市本级部分还是各县(市、区)支配使用部分,均能按照相关的政府文件、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计划方案开展项目。

(三)项目绩效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从数量指标来看,年度设定为全市78.74万贫困人口(除低保五保外)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已将政策落实到位;从质量指标角度上看,年初贫困人口受益面60%,实际全年贫困人口收益面达100%。从时效指标角度上看,年初设定在2019年5月份前落实,实体完成时间为2019年3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从社会效益指标角度上看,年初设定有效落实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政策,实际政策均落实到位;从可持续影响指标上看,各县(市、区)均能够延续落实贫困对象购买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在可持续影响良好。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从调研走访情况来看,目前,全市贫困人口满意度达到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优秀。

(四)成本构成分析:2019年度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资金旨在减轻贫困家庭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有效减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巩固建立健康扶贫“第一道保障线”等工作。项目主要从活动类项目、发展类项目的完成率及时效性考虑,保障项目能高效高质完成,让全市贫困人口健康水平提升,使项目实施达到预期目标值。
    四、存在的问题

(一)项目管理有待提高
    由于项目贫困人口数据统计工作量大,涉及行业部门多。项目实施过程中,受人员等因素限制,因此造成贫困人口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到位慢,进展不一。

(二)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存在偏差
    2019年扶贫对象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按照市、县2:8比例负担,项目涵盖地区广、涉及县市多,由于贫困人口统计不精准,因此出现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存在偏差等问题。
    五、建议:
    1.改进专项项目的设置:项目设立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特点,进行统一归类,再细化项目分类,设定绩效目标,再根据绩效目标进行项目分类;或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立项申请。

2.改善专项项目管理:完善项目管理机制,制定规范项目在进行过程中及项目完成后的相关事项。对于各县区开展的各类项目完成后资料需及时归档整理以备检查。

3.加强专项项目安排:提早项目资金申报的时间,为高效、合理完成项目实施赢得更多的可支配时间,同时加强对于项目资金使用的指导。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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